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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09年度第一次建筑行业施工员统一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 4/1/2009   来源:   点击数: 515
关于全市2009年度第一次建筑行业施工员统一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建教〔2009〕4号

关于全市2009年度第一次建筑行业施工员
统一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省2009年度上半年建筑行业施工员、机械员统一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管综〔2009〕1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建筑行业施工员(以下简称施工员)上岗培训和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㈠我市施工员统一考试工作由苏州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㈡各市(县)施工员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县)建设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试报名
    1. 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建设类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建设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非建筑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非建筑类中专学历或高中学历,三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
    2.考试报名方式和初审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申报。各施工企业及考生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网址:www.jscons.gov.cn)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督信息平台》直接报名苏州考核站,网上申报的相关信息必须核实准确,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26日截止(附件1)。
    (2)网上申报成功后,苏州市区(含苏州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各施工企业及考生应将相关资料于4月24至26日前交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审核(苏州市锦帆路239号,联系电话:65115952);各市(县)施工企业及考生应将相关资料于4月26日前交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应将汇总表(电子版)及考生的相关资料于4月28日前送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审核。资格初审截止4月26日。
    (3)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考,如企业发生变更或所属企业尚未取得资质的施工人员,统一于 4月26日、27日到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报名。
    (4)交通、水利、电力等单位的考生如需报考可于4月26 日、27日到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报名。
    (5)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生在江苏省建筑业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向资格初审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A)身份证及复印件(初审后原件退回);
    (B)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初审后原件退回);
    (C)工作经历证明(单位);
    (D)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E)施工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资格初审单位在初审时要认真对上述有关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三、培训
    (1)培训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个人自愿、择优培训”的原则。
    (2)培训机构:由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经择优确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见开班通知,另发)。
    (3)培训内容:建筑施工;施工项目管理;建筑施工基础知识。
    (4)培训方式和时间:
    培训方式采用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时间: 128学时(具体见开班通知,另发)。
    (5)培训报名方式
    登陆苏州市建设局网(http://www.szjsj.gov.cn),到教育培训专栏点击《关于全市2009年度第一次建筑行业施工员统一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选择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并填写相关内容(附件2)。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全省2009年第一次建筑行业施工员统一考试的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上午9:30~11:30    建筑施工(分土建、市政两个专业)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施工项目管理(90分钟)
        15:30~17:30   建筑施工基础知识(120分钟)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五、考试专业及答题方式
    施工员考试分“土建”和“市政”两个专业。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名考试。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六、收费标准
    1.报名考核费:每人70元。
    2.培训费:按照实际培训学时数,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后,确定收费标准(具体见开班通知,另发)。
    3.代办费(含教材费、午餐费、证书费):按实收取。
    七、考务工作及其他
    1.全市施工员统一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由苏州市建设局按照省里统一要求组织,考试期间省建设厅将组织人员来苏州巡考。
    2.全市施工员统一考试有关教材、培训、考试报名、考务等问题请与苏州市建设局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65115952。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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